记者:张咪咪 核稿:杜红荣
本网讯 近日,延安市委在新城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表彰大会。会上,延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我校“2017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
我校作为延安市唯一一所综合性大学,被国家文明委列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测点位。根据中省及延安市创文工作要求,我校成立了创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积极落实创文精神,扎实推进创文工作,全力攻克测评难点,凝神聚力,补齐短板,顺利完成了延安市文明办提出的工作要求,各项指标均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在延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过程中,我校始终坚持让高校走在精神文明建设前列的原则,在向社会播撒精神文明成果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自身精神文明建设,培养了师生的文明素养和行为习惯。
2012年我校被陕西省委高教工委评为“省级文明校园”,2017年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称号,今年又被延安市授予“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为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校园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