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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与延安市公证处签订校地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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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24

 

作者:张  元  核稿:葛  彬  编发:曹兴美


 

 

本网讯 723日下午,我校政法学院与延安市公证处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公证员培训基地签约仪式在政法学院会议室举行。延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雷霄,延安市公证处主任周晓燕,政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等30余人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延安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郭玉平主持。  

签订协议前,双方分别介绍了各自单位的情况;市公证处王金萍副主任宣读了共建协议。随后,张文生院长和周晓燕主任共同签署了共建协议,并为基地授了牌。  

雷霄局长在讲话中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以此次共建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工作做大做强;二是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以开放的心态,发挥各自优势,互通有无,实习、培训都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质量;三是教学相彰,带动全市公证行业发展。公证处要依托政法学院师资力量,把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做大做强、做出特色,由此及彼,逐步辐射,从而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张文生院长对落实协议内容、搞好培训工作作了表态性讲话,一是充分利用学院红色教学资源优势,通过宣讲党的历史、延安精神等全面提升公证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根据公证队伍的业务发展需要,针对性地进行课程设计,严选教师,注重法律思维、法治思维的训练和培养,尽量使用案例教学,保证培训质量;三是精心组织,成立学院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为培训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会后,双方还就具体共建事宜交换了意见并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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