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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政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签订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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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3

作者:张元   核稿:张文生  编发:党委宣传部


本网讯 4月22日上午,我校政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建协议签字仪式在我校图书馆十楼报告厅举行。我校政法学院院长张文生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王轶代表双方签署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延安大学政法学院共建协议》。我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吕达、炜衡律师学院院长屈金冈,政法学院全体班子成员及200余名师生出席了本次签字仪式。延安市政法委、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延安仲裁委员会、延安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应邀参加了本次签字仪式。我校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红金主持仪式。

根据双方达成的共建协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将充分依托自身在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突出的学科优势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我校政法学院以鼎力支持和帮助,助力政法学院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签字仪式结束后,王轶教授为与会嘉宾、师生作了题为“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屈金冈院长主持。

报告会上,王轶教授指出,编制民法典是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民法典所有表达的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生存与发展面临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个人、家庭、社会、国家、超国家形式以及人类依赖的自然。对于上述基本问题,民法总则的规定负有时代精神和中国特色,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充分践行了生态文明理念,充分表达了私法自治的法律精神,充分尊重中国传统文化对家的情怀。王教授还就民法研究的方法以及类型化思维在解决民法问题和民法学问题中的价值给予了精辟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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