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靖 核稿:付 峰 编发:曹兴美
本网讯 为了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加强学校学风、考风建设。我校在本学期期末考试中,在石油学院、物电学院、计算机学院的部分班级设立了诚信考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诚信考场就是在课程考试过程中,考场不设立监考人员,依靠班级全体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考场。考场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考试全程录像监控。此项工作得到了试点学院、广大师生的高度重视和大力配合,考试之前,各学院院长、主管教学院长、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和辅导员对试点班级进行了考前动员和纪律强调;监考教师场外巡考,及时解决试题印刷等问题,并填写考场记录单;班委会成员协助教师分发试卷、维护考场秩序;试点班级同学积极配合,互相监督,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整场考试秩序井然,考试效果良好。
教育部2017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首次将诚信写入管理规定。通过设立诚信考场,在学生中形成我约束、自我信任的诚信机制,能更好地对大学生进行诚信自律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形成良好的学风考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