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现将《关于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陕教技办〔2012〕1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自查工作,主管领导负责,抓好落实。
二、对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分析原因,出具书面说明,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月20日之前报送科技处计划科;
三、9月份省教育厅将安排一次集中结题,请各相关学院在自查基础上,督促承担2009年(含2009年)以前的教育厅项目负责人准备结题材料,按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材料的顺序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7月10日之前集中报送科技处计划科,同时需提交有关附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联系人:姜金平 电话:0911-2332041
附件:关于对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