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学院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处5月6日发出的《关于开展在研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及6月29日发出的《关于延缓在研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处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8年以前批准立项尚未结题的国家社科规划项目、教育部项目、陕西省社科规划项目、陕西省社科联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基础教育研究项目及陕西省艺术学科研究项目。
二、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见附件。
三、检查程序
1、各学院科研院长书面汇报本学院“十一五”期间科研项目申报和完成情况;
2、各在研项目负责人汇报所承担项目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
3、检查小组验收各在研项目负责人填写的《延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检查小组组长总结。
四、项目清理
1、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令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后仍不合格者将建议立项单位终止立项。
2、对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予以通报,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2011年所有纵向项目及校内项目。对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且已超期的项目,建议立项单位予以终止,并收回剩余科研经费。
3、对2005年及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若无特殊原因将建议立项单位予以终止,并收回剩余科研经费。
4、对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办理结题证书。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通知本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含双肩挑挂靠人员)按时参会,并督促填写《延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五、检查小组成员
组 长:徐长玉
副组长:郭延飞
组 员:郭东军
附件一:延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二:延安大学在研人文社科项目中期检查安排表
社会科学处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