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延大党办发〔2010〕19号 发文单位:学生处 发文时间:2010年12月6日
各学院 各有关单位:
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交通肇事后不仅不救助伤者反而凶残将其杀死的事件,经媒体连续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极大地败坏了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声誉。药家鑫事件虽属偶发个案,但教训是深刻的,所反映出大学生思想道德及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为总结教训,提高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思想道德修养,按照省教工委、教育厅【2010】3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专项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高延龙 许静洪
成员:张高旗 齐广才 赵 贞 杨亮才 韩 琳 李彬 韩卿元及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办公室主任由韩卿元同志担任。
二、工作阶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宣讲反思阶段(12月6日至12日)。学校召开由校领导主持,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家报告、课堂教育、班会宣讲等形式,引导广大同学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反思其恶劣影响及应吸取的教训。
第二阶段:学习讨论交流阶段(12月13日至19日)。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组织学生学习《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延安大学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班级为单位,通过讨论会、演讲会、知识问答、专题竞赛的形式,教育大学生如何做一个具有高尚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第三阶段:总结整改提高阶段(12月20日至28日)。针对学生中存在的模糊认识,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以学院为单位确定整改意见和应对措施;将反思教育活动的主题纳入期末考试试题内容;学校对活动进展情况及效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三、工作安排
1、宣传部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圣地红网、陕西大学生在线和新闻中心等媒体平台的作用,积极宣传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专项工作安排。及时、准确、持续、全面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开展成绩突出的学院和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报道和宣传;安排各学院制作展板,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2、教务处要组织全校任课教师以药家鑫事件为典型案例,把法律法规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寓于教学当中,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功能;要求所有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确定自己的人生发展道路和做人准则;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研室以药家鑫事件为鲜活教材,结合“培养社会主义公德”与《刑法》两方面的教学内容,安排不少于两个课时的课堂专项讲授,并将此内容作为期末考试的重要内容,使大学生的法律法规学习与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进课堂、进考试内容、进头脑”。
3、学生处要在校专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协调各项活动的开展 。(1)筹备组织学校专项动员会;(2)协助各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专题班会进行动员和宣讲,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3)通过请专家作报告,观摩班级活动,推广先进经验,纠正活动中的各种偏差,把活动引向深入;(4)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向学校推荐活动开展的先进学院和班级。
4、保卫处要做好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把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为本次活动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5、各学院领导要带头深入学生中间、走上讲台作报告,与学生面对面进行交流谈心,增强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结合校纪校规、大学生行为规范等内容,加大教育引导的力度。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科学设定活动内容,举一反三,联系实际,扎实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力争收到明显成效。
2、整个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贯穿始终。要按照循循善诱、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教育方法,牢牢抓住“三观”教育这个关键,重点解决少数学生中存在的不学法、不懂法、不知法的问题。
3、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方式,创新学习教育活动内容。运用鲜活的事例,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学生守法意识、思想道德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作为学校工作的根本,结合日常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
专项教育活动期间,校领导将随即抽查指导各学院、各部门的工作,并列席学生学习讨论会。各学院、各部门要在2010年12月26日前将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学校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延安大学党委办公室
延安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