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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14年度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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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3-16

 

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接延安市社科联文件通知,为加强对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的跟踪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多出优秀成果,将于3月下旬开始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度立项的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调研计划落实情况。包括问卷调查、个案调查、调研数据整理及运用、调查报告、学术交流等情况。

     2.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课题进展情况,主要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3.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等。  

4.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情况、后续经费使用计划等。

5.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对开展项目研究工作的心得体会、思考和建议等。

  三、检查要求

1.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课题跟踪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到位。

2.检查主要以书面汇报和实地抽查两种形式进行。课题负责人须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2014年度规划项目检查表》,课题中如出现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变更成果形式、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延期半年至一年、中止项目或撤项等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必须同时填报《延安市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否则,变更事项不予承认。(相关表格请在延安市社科网站下载)

3.各学院要对课题组自检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统一汇总,于318前上报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信箱,同时报送主要阶段性成果。市社科联将抽选部分项目,组织专人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的形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和鉴定结项的重要依据。凡出现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正常主持研究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严重违规等情况的项目,延安市社科联将视情况作出调整资助计划、暂停拨付经费、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经费等处理。

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人:姜金平

电子邮箱: yadxjjp@ 163.com

联系电话: 2332041

 

 

                                             科研处

               20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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