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5]3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5]13号)文件精神,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奖励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推荐奖励范围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简称自然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简称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简称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
二、奖励推荐要求
详见《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三、报送推荐材料
报奖教师需提供书面推荐书2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和推荐书电子版于2015年8月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
联系人:王海洋
联系电话:0911-2332041-80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附件2: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附件3: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科研处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