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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安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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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10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延安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基本框架已于上学期建成,现进入系统数据录入审核阶段。近日,科研管理系统在审核部分教师提交的录入信息时,发现存在个人信息不完善、项目组成员未填写完全、期刊论文类别填写不真实、收录证明电子版未上传至附件等诸多问题。为使新建“延安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真实、准确,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加红色“*”的为必填项,其余为选填项,请各位老师务必将信息填写完整,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二、关于个人基本信息的录入。

个人基本信息的录入要尽量完整,出生日期、最后学位、最后学历、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三级学科、研究方向等信息要填写准确,“是否统计”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选择“是”,65周岁以上的选择“否”(女同志为60岁);行政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人事单位”为所在行政部门,“科研单位”为所在学院;

三、关于论文成果的录入审核。

各学院通知各有关教师,须在920日前认真仔细填报各类基础数据,对于在“中国知网”等不能检索核实的论文成果,要求填写“信息审核审批表”,经学院科研院长审核签字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审核确定。

四、关于科研项目信息的录入审核。

项目信息录入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两部分。①纵向项目录入:首先选择学科门类(不选“学科分类”将不出现任何选项),然后按照获批项目的实际进行填写;“参与成员”必须按照获批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填写完整,不能只填写项目负责人,如果有学生或校外人员参与本项目,可以修改“人员来源”属性进行手动填写。

“统计信息”主要是每年上报教育厅的“科研统计年报”信息,请各位老师如实填写。“项目来源”科技类:国家级项目按实际进行选择,教育厅项目统一选择“主管部门科技项目”,省级、市级项目统一选择“省、市、自治区科技项目”,校级项目统一选择“自选课题”,横向项目统一选择“企事业单位委托科技项目”;“项目来源”社科类:根据实际进行选择。“研究类别”科技类:基础研究的项目选择“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项目选择“应用研究”其余的类别不选;“研究类别”社科类:基本都选择“基础研究”,特殊项目选择“应用研究”,其余不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找不到对应行业可以选择“教育”;“国民经济行业(中类)”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找不到对应行业可以选择“高等教育”;“国民经济行业(小类)”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找不到对应行业可以选择“普通高等教育”;“合作形式”以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社会经济目标”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找不到对应行业可以选择“教育一般问题”;“组织形式”一般为“牵头单位”(社科类不选)。

②横向项目:与纵向项目相同。

五、关于科研奖励信息、专利信息的录入审核。

奖励信息在填写时对于“获奖完成人信息”、“专利发明人信息”要填写完整,并将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的电子版上传至附件。

六、关于学术著作、教材信息的录入审核。

著作、教材信息录入时如果与外校合作出版的且“延安大学”不是第一单位时,“学校署名”选择“非第一单位”,其余选择“第一单位”;“作者信息”里面将自己承担的字数填入“参编字数”并算出比例填入“贡献率”内(参编字数/总字数*100%)。

七、各学院务必在920日前完成录入和学院审核,所有数据经科研处组织人员集中审核确认后,系统正式运行。

八、所有教学科研务必严谨认真,确保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应对每一条数据把关审核,避免因审核不力造成评职评奖的不公正。

九、本系统初定于10月份完成各项数据的录入审核,从今年起,职称评审和科研奖励均以此系统数据为准予以审核。凡出现录入信息错误或信息不实导致职称评审和科研奖励,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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