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更新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相关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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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1-17
各有关学院: 近日,全国哲社规划办开通了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网络管理系统,要求各高校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相关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单列学科另行通知),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改补充现有专家 1.请各所在单位通知原在库专家按要求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附件1)(特别注意专家的身份证号码正确),并审核汇总后上交学校。 2.如有原在库专家调离我校或因故(如不配合评议工作等)退出数据库的,请各所在单位汇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专家信息变更登记汇总表》(附件3)中相应表格。对于已调离我校的原在库专家,原则上由原所在单位联系该专家把信息补充完整,如确难以完全掌握该专家信息的请在表中注明。 二、增补专家 1.推荐增补专家的基本条件为:政治立场坚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突出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影响力,熟悉或参与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成果通讯鉴定等工作,认真负责,学风优良,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人文学科或个别冷僻学科可65岁以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符合要求的专家,汇总填写《新增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4)。 2.我校将根据优先补充原数据库中自然更替的空缺,学科平衡等原则推荐上报省社科规划办。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在项目管理、服务专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上级部门将对该库进行动态管理,在项目评审、鉴定等工作中进行使用。请各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11月25日前上报相关表格的纸质稿1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稿。 联系人:姜金平 联系电话:2332041-801 附件: 1.关于开通使用同行评议专家数据库的补充说明 2 国家社科基金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 3.国家社科基金专家信息变更登记汇总表 4.新增专家信息登记表 5.国家社科基金二级学科代码表 科研处 2015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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