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延市发〔2013〕8号)文件精神,加快创新型延安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现就征集2016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类别
2016年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科技惠民专项、研发机构平台专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攻关计划项目(工业攻关项目、农业攻关项目、社会发展攻关项目)。
二、申报程序
2016年度各类计划项目采用“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
1.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相应申报材料,提交校科研处;
2.经学院及科研处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延安市科技局;
3.通过审核的项目,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按要求盖章后统一报送延安市科技局。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①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③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以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记录。
2.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在研或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3.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须经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4. 校内评审纸质材料要求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各1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四、受理时间
系统填报时间:2015年12月7日9:00至2016年1月6日17:00。
校内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12月24日
正式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1月6日
联 系 人:姜金平
联系方式:2332041-80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609216920
科研处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