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重点低碳技术的通知》(陕教技办[2013]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登陆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教育厅文件”栏目下载。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充分认识相关技术纳入国家目录的意义,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
二、按照《申报表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国家重点低碳技术申报表》,并与2013年3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刻制光盘)各3份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姜金平
联系电话:0911-2332041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重点低碳技术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