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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2013年度专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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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15

 

文科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我校2013年度专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

    1.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助教、讲师及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编在岗人文社科工作者;

    2.承担各级各类在研项目(含校内项目包括硕士、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的科研工作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3.申报重大项目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项目类型、资助标准及选题

    1.本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2万元。

    2.重大项目必须在《延安大学2013年社科专项基金项目重大课题指南》中选题;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选题范围不予限制。

    三、项目资助条件

    1.研究课题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可培育性,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2.申请者及项目组成员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具有相应的前期成果、基础设施及时间保证。

    3.项目应在两年内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四、立项程序

    1.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延安大学专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

    2.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所申报课题进行评议推荐,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于6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1份、《课题论证活页》1式3份(A4纸双面印制),各单位《汇总表》电子版、word文档电子版。

    4.每个项目交纳评审费300元,用于支付专家劳务费。

    5.社科处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论提出拟资助项目名单,报主管校长审定。

    6.所有获准项目均纳入校科研项目计划,按《校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程管理。

   

    联系人:郭东军

    联系电话:0911-2332041

 

 

                                           社会科学处

                                          2013年5月14日

 

  附件一: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三:汇总表

   附件四:延安大学2013年社科专项基金项目重大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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