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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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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4-21

 

各教学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激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推动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研室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

主 任:胡俊生

副主任:齐广才

成 员:师养荣 马江生 杜红荣 王东维 武忠远

2、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审委员会(评委会)

主任:胡俊生

理科组:组长:齐广才,成员7-9人

文科组:组长:武忠远,成员7—9人

3、各教学单位分别成立讲课比赛评审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专家组成。组长由教学院长(主任)担任。请各教学单位将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于5月6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逸夫楼208室)。

二、参赛对象

1、凡我校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后出生),在本学年度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中的助教、讲师均可报名参赛。

2、积极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来未发生教学事故。

3、参加过讲课比赛的教师无论获奖与否,均可再次参赛。再次参赛的课程原则上应与上次不同。

三、推荐名额(见附件6)

四、比赛办法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比赛结果,本次讲课比赛采取专家评议、学生评教与现场决赛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1、专家评议:由教务处、评估处抽调专家赛前对参赛选手进行随机听课打分,打分结果占比赛总成绩的20%;

2、学生评教:由评估处汇总参赛选手近两年学生评教成绩,占比赛总成绩的10%;

3、现场决赛:占比赛总成绩的70%。

创新学院参赛选手的专家评议及学生评教环节由创新学院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五、时间安排

1、预赛阶段:4月20日—5月13日。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办法》组织安排。凡未组织预赛的单位,不能推荐教师直接参加校级决赛。各教学单位于5月13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该教师本学期的课表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2、专家评议阶段:5月14日—6月1日。由教务处、评估处抽调专家对参赛选手进行随机课堂评议。

3、决赛阶段:6月4日—6月5日。分两组同时进行,各参赛选手提前做好讲课比赛准备工作,推荐单位应全力支持,提供条件保障。人事处负责组织全校青年教师进行现场观摩。

4、公示阶段:6月6日—6月10日。全校范围公示比赛结果,征求意见。6月15日前报学校审定。

5、宣传表彰阶段:9月1日—9月10日。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个人特等奖4名,一等奖6名,二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2个。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奖励标准为:特等奖2000元/人,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优秀组织奖1000元/单位。

   

附件:

   1、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办法

2、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报名表

3、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理论课)评分表

4、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体育术科)评分表

5、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艺术术科)评分表

6、延安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推荐名额分配表

7、延安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规则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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