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延安大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延大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度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已经启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8年度我校在职、在岗人员产出的各类科研项目、成果。
二、成果登记
科研工作者将2018年度产出的各类成果自行录入“延安大学科研管理系统”( 网址:http://kygl.yau.edu.cn/business/login.jsp)。申报奖励成果时间界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收录、转载等的文章请在录入时将收录证明、转载证明(封面、目录页、内容页)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系统;
2、报纸、著作、教材、专利等研究成果首先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录入登记,原件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逸夫楼408室)。
三、注意事项
1、凡校内合作科研成果,只由第一完成人填报全部参与人信息,其余完成人不再重复填报;凡与校外合作成果,只由我校排名最前的完成人填报全部完成人(包括校外)信息,其余完成人不再重复进行填报;
2、2017年度未登记奖励的科研成果需本人携带成果原件至科研处成果科(逸夫楼408室)进行登记,无误后可补发奖励;
3、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5日,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4、2018年度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执行,相关数据上报教务处即可。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王海洋 电话:2333506
教务处联系人:侯业智 电话:2332185
科研处 教务处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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