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为做好延安大学产学研合作培育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材料的范围
1.截止2021年底执行期已满的产学研合作培育项目(2017,2018,2019年所有立项项目,附件1);
(二)结题要求及提交方式
1.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延安大学产学研合作培育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 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2.所有书面材料一式1份,A4纸打印,按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各单位统一汇总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至科研处技术转移中心张永旺处(行政楼309办公室)。
3.凡在规定时间内仍不办理结题的产学研项目,按照《关于对无故不结项者的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4.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单位超期未结题项目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结题,提高本单位立项项目的结题率。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永旺 联系电话:0911-2650154
附件1: 延安大学2017-2019年产学研合作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 延安大学产学研合作培育项目结题报告
科研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