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快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有效集聚创新创业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加速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鼓励我校教职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决定启动延安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后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要求:凡申报此项目的教职工或学生(至少有1名教职工作为指导老师),需要依托延安大学科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在延安市高新区管委会或新区管委会创办企业,注册企业需在科研处备案,截止2022年10月14日前完成注册;项目经费1-2万元,项目起止年月:起始年月从项目获批月份算起,在两年内完成项目,申报人填写附件1延安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后补助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2延安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后补助项目汇总表(1份)并将电子版于2022年10月14日前报送于科研处416宗先涛处。
2、 结题要求:有一定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成果或横向结余经费出资入股等),并经专家评审通过。
联系人:张永旺,行政楼309,15891312977,09112650154
宗先涛,行政楼416,13700215671,09112650174
附件1 延安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附件2 延安大学科技创新创业后补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3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九条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