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29号)文件精神,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与要求
获得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可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二、成果类型和奖励设置
成果类型为: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资格和申报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由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 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四、注意事项
(一)拟申报本奖项的老师,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附件2)和《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3),并按照通知申报要求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二)以学院为单位,将填好的《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一览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七份,A4纸双面打印,于2022年12月23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请务必以此时间为准)。
(三)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并公示。
(四)拟推荐的成果,请申报老师将成果申报评审表(word版)、成果支撑材料(pdf版)、获奖证书(pdf版)打包后以“奖项类别+申报高校+申报人+成果名”命名的电子版发科研处成果科邮箱xiaoxiachenyau@163.com。
申报答疑网址:https://www.sinoss.net/c/2022-11-28/627630.shtml
联系人:陈小霞 联系电话:2650152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成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