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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延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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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0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延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延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通知》(延市科发〔2023〕10号)要求,现就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创新平台类别

2023年延安市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包括重点实验室建设、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等。

二、申报程序

2023年度各类科技创新研发平台通过网上在线方式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登录秦创原(延安)创新促进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 //pt.kjj.yanan.gov.cn )创新平台认定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未经网上申报和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1.平台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类别,在线填写相应申报材料, 提交申请单位;

2.经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填写推荐意见,提交市科技局;

3.通过审核的平台,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所有书面材料一式3份,A4纸打印,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受理时间

平台的申报和推荐,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 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 2023年4月10日9:00至2023年6月9日17:00

材料报送时间: 2023年6月12日

四、申报要求及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 “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2.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 甚至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 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3.原则上已组建各类创新平台负责人不得另行申请组建其他创新平台,且同一平台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创新平台。

4.对于新认定首次进行评估获得优秀、良好及合格等次的市 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市科技局将给予5万元-20万元不等后补助奖励;同时将平台纳入常态化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对 评估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经费的后补助奖励。

五、联系方式及报送地点

技术支持:http: //pt.kjj.yanan.gov.cn  

报送地点:新校区行政楼414室

联系人:李园        联系电话:2650173

附件: 延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延安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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