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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7月份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收集及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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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1-04

 


各学院:

接陕西省教育厅和新华社图片社陕西分社的工作安排,2010年7月份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收集及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信息收集工作是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上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打印、毕业数据报表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毕业生应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毕业班班主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配合搞好学生信息收集工作,确保数据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二、毕业生信息必须与当年新生电子注册数据库中信息一致,尤其是姓名、性别、专业、身份证号(与新生注册信息一致)等重要信息要与毕业生认真核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不能有丝毫差错,否则无法链接上网。如有下列情况的毕业生应在备注栏特别注明:转学、转专业、休学、降级、留级等,以便于省教育厅资格审核通过。如毕业生信息与当年新生注册信息不一致,需提供一下材料进行更正:

1、姓名不符:原则上不得修改,如姓名中有难检字,可提供高考志愿卡、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修改。

2、性别不符:必须提供高考志愿卡、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修改。

3、身份证号码不符: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更改证明原件、个人户籍登记表(加盖县一级公安部门(公安分局)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修改。

三、我校2010年7月份毕业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回校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医学院各实习点的学生可根据就近原则在相关院校或新华社陕西分社补拍点(西安市皇城西路19号)进行;来我校借读的学生可在我校进行,信息登记时须注明借读生身份,并在院校代码栏填写录取院校的代码;2010年1月份毕业生未进行过图像信息采集的学生本次必须参加,信息登记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10年1月毕业”。

四、图像信息采集时间:2009年11月28日—11月29日,各学院详细拍摄时间安排随后发放。

五、图像信息采集费用:每生15元,参加校本部照相的学生将费用交至各学院,由学院收齐后交教务处办公室。

六、本次毕业生信息收集及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由各学院具体实施,上报信息统一为EXCEL格式。必报字段见附表一;上报报表式样见附表二,附表二内容经打印后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主管领导签字后统一报送。

七、本项工作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学院委派专人负责。各学院须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报表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报表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传送我处(ydjwc@163.com)。

联系人:赵耀锋

联系电话:2332044、13571125588

附件:一、必报字段

     二、2010年7月份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及图像信息采集数据报表

 教务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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