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接宝塔办事处通知,安排我校女教职工进行2009年第二季度“三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查”时间:
2009年5月20日至6月2日(星期六、星期天不查)
二、“三查”地点
宝塔办事处六楼(东关汽车站旁)
三、“三查”对象:
1、1964年以后出生(包括64年出生的)的已生育一胎和生育二胎未绝育的育龄妇女(离婚、丧偶的不查);
2、对到2009年6月30日前顺产满3个月和剖腹产满6个月的女教职工都要求“三查”;
3、各单位临聘人员、商贸楼、家和酒店、饮食中心的流动人口和男职工配偶(指无单位“三查”的)需到校计生办开具“三查”通知书,持通知书到宝塔办免费“三查”。(以上所有“三查”人员必须持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证)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外出学习、进修、请假的“三查”人员名单报校计生办备案;
2、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持“三查”本和身份证按时“三查”;
3、对请长假、上学、进修及在创新上课的女教职工,若不能在宝塔办“三查”的,要求到当地计生部门进行“三查”,并把“三查”结果于6月30日前寄回校计生办;
4、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人员按时“三查”。逾期不查者,后果由单位负责人和个人承担。
延安大学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