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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批准为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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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08

 

作者:侯业智 核稿:武忠远 编辑:袁广斌 发布日期:2011年5月8日


 本网讯日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定延安大学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批复》,我校被批准为陕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是经我校申请、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领导和专家实地考察验收后获批的,也是我校长期以来认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结果。

近年来,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9年建成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测试机房,实现了普通话测试管理的信息化和测试手段的现代化;2010年出版了《大学生普通话训练与测试》教程。我校在全国高等院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陕西省“中华经典诵读”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等比赛中也取得了较好成绩。我校还在校内开展了公开朗诵技能活动、“飘在校园的经典”诗文朗诵大赛、“读·思·行”经典诵读比赛、规范汉字书写活动、汉语言规范化使用宣传引导活动等,有力地推动了语言文字工作的进程,丰富了校园文化的内涵;近年来开设的《教师口语》、《有声语言艺术佳作赏析》、《书法鉴赏》等课程,也提升了我校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学校先后立项5个校级研究项目,为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学术支撑。2010年,我校被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授予“中华颂·经典诵读试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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