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延安市将于2015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开展延安市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为了确保本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更加贴近生产、更加贴近实际,决定征集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重点活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活动项目不包括参加市上安排的大型活动。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创新思路,精心组织1项有特色的重点科普宣传活动,于2015年1月6日前将活动项目表报逸夫楼408室 。
二、各学院安排好负责领导和联络员,及时报送本单位开展活动的信息(电子版),并于2015年4月中旬将宣传月活动总结(含电子版)发到逸夫楼408室。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市“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委会将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科研处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