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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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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1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研究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着重对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进行系统阐释,大力推动基于实践的理论创新,旨在为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围绕延安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立足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动学校科研水平提升。

本专项项目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自主设计选题申报。选题应紧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和明确的研究目标。

立项数量及资助金额

本专项项目拟资助10-15项,资助经费根据研究实际确定,一般情况为1-2万元/项,具体以立项通知为准。

申报要求

1.选题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研究重点,明确研究目标,紧密围绕研究主题设计选题,能够形成完整的研究体系。

2.项目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和指导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

3.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主持的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超期未结题的、省社科联项目超期未结题的、省教育厅项目超期未结题的。(2)选题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无关,不具有研究价值。(3)“项目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陷,或未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4)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

4.各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四、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本研究项目周期为:自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1年。项目研究成果要求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一篇或省级以上报刊理论版文章一篇,研究报告一份(不少于1万字)。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1229,请按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562540262@qq.com

五、项目管理

本项目由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重点考察项目组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组成员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结题按《延安大学科研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申报书

2. 论证活页

3.汇总表

联 系 人:刘江        联系电话:0911-2650174

科研处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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