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岗 男(1905一1954),陕西横山人。192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33年8月任陕甘边红军临时总指挥部政治委员。11月后,任红二十六军第四十二师政治委员、红二十六军政治委员,是陕甘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人之一。1939年1月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参议长。1941年初任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书记。曾任延安民族学院院长。1946年6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东北民主联军副政治委员。1947年底任东北人民解放军第一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1949年后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2年11月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主席并兼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1953年调到中央工作后,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其反党阴谋被中共中央察觉,他于1954年8月17日自杀身亡。
高克林男(1907- ), 陕西华县人。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参加了渭华起义。曾任中共顺直省委军委秘书兼天津市委书记,中共大名县中心县委书记。 1953年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党组书记。 1955年3月被选为中共中央检察委员会委员。1956年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央检察委员会委员,是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委员。1982年当选为中顾委。
高自立男(1900-1950) , 原名高省烦。江西萍乡人。192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5月起任红军后方办事处主任兼政委、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工农检查部副部长、中央审计委员会委员。1934年1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任中央政府土地部部长。同年6月被派赴苏联学习。曾出席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当选为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委员。1938年初回国,9月出席扩大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兼民政厅厅长、代理主席、副主席兼建设厅厅长、边区政府秘书长。曾任延安大学财经系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冀察热辽分局委员兼财经委员会书记、冀察热辽分局副书记、东北行政委员会冀察热辽办事处副主任等职。1950年1月9日于沈阳病逝。
公木1910年生,现代诗人。原名张永年、张松甫。抗战初期到晋西北,曾任《动员》编辑及地区干训班指导员。1938年在抗大政治部任时事政策干事,并从事诗歌创作,1941年任军直政治部文艺室主任,主编《部队文艺》。曾任鲁艺教员。1945年到1954年在东北从事宣传、教育和文艺工作。1954年后历任中国作协文学讲习所所长,作协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1962年任吉林大学教授、中文系主任、副校长等职。主要作品有诗集:《鸟枪的故事》、《哈喽胡子》、《中华人民共和国颂歌》、《黄花集》、《崩溃》、《公木诗选》、《公木旧体诗抄》、《我爱》等,专著《老子校读》、《老子识解》、《中国诗歌史论》、《先秦寓言概论》、《诗论》等。
古元男 1919年出生,广东省中山人。中央美术学院教授。1938年在陕北公学分校学习,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入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美术系学习。1941年任鲁迅艺术文学院美术工场木刻组组长、部队艺校美术教员。曾荣获延安青年文艺评比甲等奖。1944年以后曾任鲁迅艺术文学院美术研究室创作组长、华北联合大学文艺学院美术系教员、《东北画报》美术记者、中央新闻摄影局美术研究室副主任。解放后,历任人民美术出版社创作室主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等职。曾被选为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历届全国文联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副主席。出版有《古元木刻选集》、《古元水彩画集》、《古元画集》等。
何干之男(1906~1969),中国历史学家。原名谭毓均,学名谭秀峰。广东台山人。1906年4月生于广东,1969年11月16日卒于北京。1929年入日本早稻田大学和明治大学经济科。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回国。在30年代的主要学术成就是参加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问题论战。论证了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批驳了那种认为中国已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在陕北公学、华北联合大学、延安大学和华北大学从事教育工作,并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出版了《近代中国启蒙运动史》、《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三民主义研究》、《鲁迅思想研究》等专著。其中《近代中国启蒙运动史》是中国最早系统论述鸦片战争以来近代思想运动历史发展的著作之一。尤其对洋务运动、戊戌维新运动、五四新文化运动及其代表人物作了比较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1950年以后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主编的《中国现代革命史》,史论结合得当,被高等教育部规定为全国高等学校教材,并译成俄、英、越等国文字,在国外发行。
何其芳男 (1912—1977),诗人,文学评论家。四川万县人。北京大学毕业。1938年夏到延安,在鲁迅艺术学院任教,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鲁艺文学系主任。1944─1947年,两次被派到重庆,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历任中共四川省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新华日报》社副社长等职。建国后,历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理事和书记处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等职。当选为第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著有诗《我们最伟大的节日》,诗集《预言》、《夜歌和白天的歌》,散文集《画梦录》等。文艺论文集《关于现实主义》、《论〈红楼梦〉》、《关于写诗和读诗》、《文学艺术的春天》等。1977年7月24日在北京逝世。
何思敬男(1896~1968), 中国当代法学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翻译家。浙江杭县人。早年留学日本,攻读法学和哲学。1927年回国后,任广州中山大学教授。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到延安后,历任抗日军政大学教授、延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员、政策研究室负责人。1945年任中共代表团法律顾问,参加国共谈判。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任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律系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中央法律委员会委员,外交部专门委员,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常务理事。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有精深研究,对法学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培养做出了贡献。
贺光辉 1929年生于陕西省清涧县。194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12月-1947年3月先后在延安大学自然科学院补习班、延安中学、延安大学高中部学习。1949年5月-12月任西北兵工部共青团团委副书记。1950年1月-8月任甘肃省工业厅职工学校组织股股长。1950年9月-12月在大连工学院学习。1952年9月-1955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学习。1955年9月-1972年4月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同志秘书。1972年5月-1979年2月任一机部机械研究院科技部副主任。1979年3月-1983年7月任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同志处秘书,1983年8月-1993年5月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3年5月-1995年1月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党组书记。
贺敬之 男(1924- ) ,山东峄县人。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都过小学与乡村师范。抗战爆发,他随校流亡,1940年赴延安,考入鲁迅艺术学院文学院。诗作发表在胡风主编的《七月》、《希望》杂志上,以反映农村被压迫的贫苦农民为主。1949年他和丁毅执笔,集体创作了大型歌剧《白毛女》,获斯大林文学奖二等奖。 建国后,在中央戏剧学院创作室工作,“文革”后,长期担任宣传、文化部领导职务。1989年任国务院文化部代部长时,加强文艺与政治关系。代表作有《回延安》、《放声歌唱》、《雷锋之歌》、《桂林山水歌》等,出版诗集《放歌者》。